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企合作校级专项课题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度校企合作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赣旅商院字〔2018〕16号)精神,按照原定工作计划,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校企合作专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已近尾声,应于2020年12月结项。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立项课题组抓紧做好有关结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所有项目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结题。
二、结题验收
1.完成课题的研究任务和预期成果。必须完成研究报告一篇,并鼓励各类有利于教学改革、企业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著作、专利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被校企双方采纳。
2.主要成果及背景资料齐全。
(1)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书;
(2)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事项变更表(有变更则填写,无变更则不需要填写);
(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专项课题项目结题鉴定表;
(4)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书;
(5)项目研究成果材料(研究报告、专利、著作及其他预期成果材料);
(6)成果应用及推广的证明材料;
(7)附件,相关证明(获奖情况、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及被决策或职能部门采纳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五份。
三、其他
1.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发送内容相同的电子文稿,邮箱:271391258@qq.com。
2.结项时同时做好结题工作的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请各学院(部)负责人收齐材料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结项材料集中送至产教融合大楼109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83772928
产教融合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