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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企合作校级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科研业务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师及相关人员从事校企合作理论和实践研究,加快推进学校校企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增强学校专业服务产业的能力,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企合作校级专项课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申报,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原则上必须以学校成熟的校企合作项目(合作时间不少于3年)为基础。

2.应着力研究和解决校企合作项目建设和管理中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诸如人才培养、课程开发、实训室建设、大师工作室、教材建设、员工职业能力提升、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解决的管理和技术问题,等等。

3.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有必要的实际工作积累、基本的研究条件和时间保证。合作企业在人员、条件等方面均给予充足的保障措施。

4.申报者应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专业特点与教学及工作实际,设计合理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在创新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突出应用和实用价值。

二、申报对象

1.凡我校和企业从事校企合作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人员都可以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有高级职称者应有2名及以上合作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推荐),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成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1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2.必须完成研究报告一篇,鼓励产生教学改革、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校企共研教材、著作、专利等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被校企双方采纳。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所承担的项目(任何级别)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题者;

2)一人同时申报两个课题主持人;

3)课题只有主持人,无其他成员。

4.经管学院、机建学院、旅游学院、会计学院申报的课题原则上每个学院不少于三个,国教学院、艺传学院、体育学院申报的课题原则上每个学院不少于两个。

三、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

校企合作专项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3-5年。重点课题学校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课题学校资助经费1万元。在学校资助研究经费的基础上,企业提供的研究经费参照江西省相关高校横向课题规定的管理执行。课题结题后,按学校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计算科研工作量。

四、申报评审办法

1.课题主持人组织填写《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和《任务书》(见附件3),A4纸打印一式3份。申报书和任务书均须由校企合作企业和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隐去姓名和部门的《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活页一式3份(见附件2)。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18日,逾期恕不受理。申报纸质材料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校企合作管理中心,电子文档(申报书、任务书、申报汇总表)通过钉钉发至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周赛兰。校企合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771919.地址:行政楼207室。

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学校将委托校外专家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附件1:申报书

附件2:活页

附件3:任务书

附件4:汇总表

附件5:校企合作校级专项课题实施方案

附件6: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科研处 校企合作管理中心

                                                                2018109